肺癌、大腸癌、乳癌是台灣前3大癌症,2023年新發生人數高於其他癌症,其中肺癌更是連3年蟬聯「癌王」。
前台大癌醫中心分院院長、台灣大學副校長楊志新指出,無論是肺癌、乳癌或大腸癌,若要使用較新創的療法,就必須知道基因組成。「次世代定序(NGS)」可一次性檢測數百個基因,但健保僅定額給付,超額部分由民眾自行負擔差價。例如檢測300個基因,健保給付3萬點,但市價約10萬元,需自費7萬元。
光子健保給付普及,質子、重粒子周邊組織傷害小
若分階段來看,這3大癌症早期的自費開銷大多來自微創手術、自費麻醉項目,不過手術多半是一次即可完成,如果有商業保險的理賠,多數民眾覺得還在可負擔範圍內。
到了中期,若採用放射線治療,一般使用的是光子,更進階還有質子與重粒子。光子治療大多有健保給付,質子目前只給付兒童癌症,重粒子則完全沒有健保給付。楊志新分析,質子與重粒子雖費用高,但較不容易傷害腫瘤周邊組織。
相較之下,光子的好處不僅是健保給付,因為光子機器多、醫師經驗也較足,所以施打時準確性很高,「最重要的還是定位,也就是能不能打到該打的地方,這都要靠醫師對腫瘤範圍的界定,」楊志新說。

有效就得持續服用,標靶藥物支出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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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的開銷集中在藥物。楊志新表示,乳癌、大腸癌手術、放療前後的輔助性藥物治療已相當標準化,僅較新的藥物需要自費。面對第2、第3期肺癌,目前可提高5年存活率的治療建議是在術前就進行化療與免疫治療,術後還要再追加1年,而1年大概必須自費百萬。
不過以上費用大致都可預估,標靶藥物才是最難估算。以肺癌藥物泰格莎(Tagrisso)為例,若不符合健保給付資格,1年費用即超過100萬元,且只要有效就必須持續服用,形同沒有上限的支出,是病人與家屬做財務規劃時,最需要注意的部分。(文/張雨亭)


保單難題QA
Q:若已60歲且長期患有「三高」,想投保癌症險,保險公司會不會直接拒保?
A:不會。
目前市場上有專門為高齡族群設計的防癌險商品,投保年齡上限都已大幅放寬,更關鍵的重點是,癌症與「三高」慢性病的關聯性其實不大。
前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李來居指出,三高主要影響的是心血管疾病(如中風或心肌梗塞),因此在申請「醫療險」時門檻較高,常會被拒保;但申請「癌症險」時,核保範圍主要針對癌症相關風險(如是否有家族史、大腸息肉或乳房囊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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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誠實告知病況且控制穩定,保險公司通常會採取「加費」或針對特定部位「除外」承保,不一定是直接拒保。
Q:領過「輕度癌症」理賠金,保單的效力就因此結束嗎?
A:不一定,要看保單的「契約延續性」。
部分癌症保險在領取「初期」或「輕度」保險金後,主約仍持續有效;但通常在領取「重度癌症」的一次金後,保障就會終止。未來若不幸發生癌症復發、轉移,或是罹患其他新癌症,保險公司都不會再給付任何保險金。
Q:癌症險的理賠金,似乎會根據癌症的嚴重程度而不同,所謂「初期」、「輕度」、「重度」癌症,在定義上有什麼具體的區別?理賠金額差多少?
A:根據最新的標準化定義,癌症理賠會依據嚴重程度分為3個層級,理賠比例也有所不同。
「癌症初期」主要包含原位癌(零期癌)、第1期惡性類癌,以及第2期以下的非惡性黑色素瘤皮膚癌。這類癌症的理賠金額通常僅為保額的5~10%。
「輕度癌症」則是採「正面表列」的特定癌症,包含第1期乳癌、第1期子宮頸癌、第1期大腸直腸癌、第1期前列腺癌、邊緣性卵巢癌,以及1公分以下的甲狀腺乳突癌等共10項。理賠比率大約是保額的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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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重度癌症」指的是上述「初期」與「輕度」以外的所有惡性腫瘤。理賠金額通常為保額的100%。
Q:如果以前罹患過癌症,但現在已經治療完成、追蹤多年都沒有復發,還有機會投保醫療險(住院日額醫療險、實支實付醫療險)或癌症保險嗎?
A:依險種而定。若曾罹癌,要再投保醫療險或癌症險,基本上都有難度。
李來居指出,市面上確實有針對「癌症康復者」設計的專屬弱體保單,缺點是保費較高、且保障範圍受限。
此外,保險公司對「痊癒」的認定相當嚴格,有些公司會要求痊癒後追蹤5年,並且醫師認定不需要再回診,才算痊癒。
他觀察,目前僅甲狀腺癌的預後較好,若十多年未再發作,比較有機會買到癌症險。若真的買不到癌症險或醫療險,建議可以投保核保較寬容的「意外險」、「壽險」或「小額終老保險」。這些險種通常不會因曾經罹癌就拒保。
Q:現在癌症治療很多都是自費項目,像是次世代定序(NGS基因檢測)、標靶藥物或免疫療法,傳統的癌症險夠賠嗎?
A:關鍵在「住院事實」。
一般來說,標靶與免疫療法大多在門診執行,但傳統癌症險普遍為「住院型」,也就是必須有住院事實,才會啟動理賠;若未住院,醫療險就無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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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次世代定序目前健保為有限度給付,每人每種癌別終身僅限1次,且給付金額最高僅約3萬元,剩下的差額仍需自費。
然而,假如你做的基因檢測是為了確認標靶藥物適用性而進行的「必要醫療行為」,原則上有機會以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雜費」來理賠,但因為基因檢測大多在門診執行,保險公司常視為「健康檢查」而非「醫療」,理賠實務上比較容易出現爭議。
李來居建議,可規劃「一次給付型癌症險」或「重大傷病險」。這類保險不必受限住院,也不論「醫療必要性」,只要確診符合定義,即可領取一筆大額保險金(如100萬元),患者能靈活運用。
Q:如果因為治療癌症引發嚴重的感染或發炎,甚至是術後的身體機能障礙(如口腔潰瘍、身體衰弱),癌症險會理賠嗎?
A:這取決於保單條款中對「併發症」的約定。
有些癌症險條款會明確寫出包含「因癌症或其引起之併發症」,則「併發症」就有理賠;但部分保單只寫「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未明確將「併發症」納入條款,即有解釋空間,得看保險公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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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許多人容易將「併發症」和「後遺症」搞混。併發症(如罹癌引起的腹水或發炎)通常與癌症有緊密因果關係,獲得理賠的機會較高;至於「後遺症」(如乳癌切除後長達10年的復健),則常被認定與癌症本身的治療已無直接關聯,基本上無法獲得理賠。
Q:萬一罹癌需要長期治療,導致工作中斷,沒錢繳保費,該怎麼辦?
A:善用保單本身的機制,即使無力繳費,保障也不一定會中斷。
在投保時,確認保單是否附加「豁免保費條款」,以及是否為「有保價金的終身型保單」,這樣萬一真的罹病,也不怕因為繳不出保費而失去保障。
- 豁免保費附約
當初投保時,若有額外附加投保「豁免保費附約」,且符合豁免條件(例如罹患重度癌症,或達到第1~6級失能),則尚未繳清的保費就不需再繳,保單依然持續有效。
但豁免保費是「附約」,不是主約自動附帶,投保時要特別確認有沒有加保,且不同保險公司的豁免條件不同,有些只以「失能等級」為條件,不一定包含癌症,投保前應看清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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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動墊繳保費或減額繳清
如果保單有累積一定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簡稱「保價金」,可以理解為這張保單目前的儲值金額),可以申請「自動墊繳」,用保價金來支付保費,讓保單繼續有效。等日後財務狀況好轉,再把墊繳的金額還回去即可。
或選擇「減額繳清」,用現有的保價金一次付清剩餘所有保費,之後不需再繳,保額雖會按比例降低,但保障持續有效。舉例來說,原本保額100萬元,辦理減額繳清後,可能降為60萬元,但這60萬元的保障會一直有效,不再有繳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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