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院」和「轉診」不同。「轉診」是依照原主治醫師或醫療團隊評估,認為病情已經超越原醫療機構的設備或能力所能處理,由醫療端主動建議並安排轉到其他醫療機構接續診療。
如果醫療端認為有能力處理,但病家因某種考量,要求轉到其他醫療機構診療,則屬於「轉院」。前述花蓮兩名病童北送,都是屬於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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