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終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了解《病主法》眉角,讓人生最後一程安詳、無憾。
「從台北開車到墾丁,可是車子到台中就壞了,你是選擇在最近的交流道下去,還是一路發出巨響、勉強撐到墾丁?」台中榮民總醫院緩和療護病房醫師黃曉峰問。
每個人的答案不同。把車子壞了(生命走向盡頭)怎麼辦的想法寫下來,成為正式的文件,在《病主法》中稱為「預立醫療決定(AD)」。想善終,它是關鍵。「讓你的決策,延伸到你不再有決策能力時,仍按照你的意思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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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快步向高峰逼近,今(14日)又是6萬多人確診,40人不幸去世,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死亡名單的「備註欄」,常出現三個藍色字體的英文字母「DNR」,譬如今天公佈的40名死亡病例,有多達18名逝者的備註欄寫著「DNR」,代表著這些逝者的健保卡都有註記持卡人生前都有簽過DNR,全名為Do-Not-Resuscitate(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可以理解為「放棄急救」,多適用於病程末期的臨終病人。
DNR與實施剛剛滿3週年的病人自主法中的「預立醫療決定」(AD)又有什麼不同?簽了DNR是不是就不用簽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