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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標靶藥物治肺癌,為何醫生說要先驗腫瘤基因?

過去醫師多依據性別、抽菸與否、癌細胞組織型態等,做為肺癌病人接受標靶治療的條件。

 

但台大醫院參與的跨國研究發現,經檢測發現有基因突變的晚期肺癌病人,一開始就用標靶藥物,可提高療效,延長病人存活期。

晚期肺癌治療主要有化學藥物和標靶藥物,過去研究發現不抽菸、女性、肺腺癌病人用標靶藥物比較有效,為了比較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EGFR)突變基因與標靶藥(艾瑞莎)療效的關聯性,亞洲共有9國、87家醫院、1217位肺腺癌病人,其中包括台灣100多位患者參與研究。 追蹤4年、在2009年發表的研究發現,不論肺腺癌患者的性別、是否抽菸,有EGFR基因突變,提前在第一線使用標靶藥,腫瘤反應率高達71%,比傳統化療的效果好、病人的生活品質也較佳,平均存活期比沒有突變的病人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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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EGFR化療標靶治療標靶藥物癌症治療突變基因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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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百科3肺臟100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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