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飯前」的正名應該是「空腹」
「空腹」的意義就是,藥品在肚子裡面不與食物接觸,也就是「開始用餐前一小時以上」或「用完餐至少兩小時以後」。
藥品空腹服用的常見原因有:
1.減少食物干擾吸收,確保療效
口服藥品的有效成分必須從腸胃道吸收至血液中,再由血液帶到全身。這個路程當中,影響吸收的最常見因素是食物。一些藥品因為食物會降低其吸收量,導致療效降低。例如: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就醫時,醫師或藥師常常告訴你:「藥品需要飯前吃」或是「藥品要搭配著正餐吃」等,飯前吃到底是飯前多久吃?十分鐘、半小時、兩小時?有些人認為空腹使用等於飯前吃,吃藥的「當下」空腹即可,吃完藥就立刻吃飯;或是不管飯後兩、三個小時以上吃藥當作是飯後服用,以上種種都是錯誤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