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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敏保養品才是好東西?

擔任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TFDA)化妝品廣告諮詢委員這幾年,觀察到化妝品業者最想闖關成功的廣告詞句,除了涉及療效的說法之外,還特別喜歡強調「產品低敏無刺激性、敏感肌膚也能安心使用」。一般民眾根本不知道「低敏」、「無刺激性」、「敏感性肌膚專用」,這些宣稱並未被TFDA允許,均屬於誇大不實,不論是刊登在廣告中、產品包裝上、印製的DM上、甚至是產品的品名,都可以檢舉、取締與罰款的。

●為什麼不能訴求「低敏」?

一般民眾對「低敏」保養品,容易建立起「溫和無刺激性」的安全好感。就如同對「醫美」保養品,也會不自覺地有「效果比較好」的價值好感。

規定之所以不允許這樣寫,第一,是要避免民眾「誤解或錯愛」,(TFDA認為「低」敏,有貶抑他牌產品之意)。第二,是落實化妝品的管理。我國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定義「化妝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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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低敏保養品張麗卿敏感肌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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