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梅約醫學中心內科醫師Steven Driver找來100名過重(BMI30~39.9)的志願者參與研究,把他們分為4組,兩組給予金錢鼓勵,如果達成每月減輕4磅(約1.8 公斤)的目標就可得到20美元,但若沒達到目標就必須「罰款」20美元,另兩組則不用錢獎懲。
結果發現,用錢當獎懲的受試者平均減輕了9磅(約4公斤),且維持了一年;而沒用錢當誘因的組別平均只減少了2.3磅(約1公斤),可見金錢應是有效的誘因。「重點不在多少錢,而是用錢促使大家對自己負責,」研究人員指出。
但控制體重是長期抗戰,用錢當獎懲能維持減重效果多久,還需要做更多研究才知道。這項研究發表在最近舉辦的美國心臟醫學會年會。(張靜慧編譯)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癌症問康健
康健知識庫
康健嚴選
大人社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