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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師傅沒告訴你的全麥祕密

「所謂的標示原則,應該是協助消費者確認選擇權,而不是限制師傅對飲食的創意。」

我在鍵盤敲下這句話,當作這一陣子的生活體驗總結。這兒指的標示原則,是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內容明確表示全穀成分必需佔51%以上,才可以宣稱全穀產品或所含穀類名稱(如:全麥、全蕎麥)。換句話說,一塊麵包的材料中,全麥麵粉必需佔全部材料重量的51%以上(不含水),才能宣稱為全麥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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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全穀根莖類全麥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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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酸澀,腦就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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