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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瘋保健食品,政府的把關在哪裡?

政府採事前審查制度並通過雙軌查驗登記,除了個案審查,只要產品的成分符合規格標準,經申請核定後也可成為健康食品。

在台灣,「健康食品」是法律名詞,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有該功效的食品」。但大多數民眾不知,只是依傳統食療觀念,相信有吃就有補。政府還可加強哪些工作,以保障人民的安全,很多專家學者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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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買,正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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