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過期化妝品,跟銷售過期食品一樣,等於是在賣黑心商品,不只業者應受法律規範,消費者也不能老是等到衛生局查察才慌張失措,而應學會辨識「保存期限標示的真偽」以及「正確看待已過期化妝品」才是上上策。
換貼保存期,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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