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急救用藥,簽DNR後醫生可不給,但某些情況若給少許,可立即緩解不適感,例如癌症末期病人突然心律不整,心臟跳動劇烈,如果沒有心臟監測器,病人心臟亂蹦跳,跳到最後死亡,會非常痛苦,若能給某類用藥可立即紓緩心臟劇痛,症狀緩解後仍可存活,「這部份是目前安寧照顧最模糊的部份,醫生應謹慎判斷,以符合病人最大利益,」民眾醫院院長張淑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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