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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失智被詐騙?4招守住財產

根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統計,台灣將於明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國人中平均每10名就有2位是65歲以上長者。診間常有長者的家屬會詢問「醫師,新聞報導常見長輩被詐騙。家中長輩失智,我擔心他們被騙,把 重要財產贈與他人,有什麼方法可以預防嗎?」 

隨著失智症病程的進展,患者對財務的判斷及處理能力會逐漸減退,導致容易遭到有異心的家屬、詐騙集團侵佔或非法移轉財產。

我國法律對於失智者的權利保護,已有相關規範。患者及家屬多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即時完備相關程序,可防範未然;若侵佔的事實已然發生,也可依法向加害人追討不法所得。

善用法律程序保障失智長輩財務安全

監護或輔助宣告

如果失智者因病情而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了解他人表達的意思時,就達到監護宣告的程度。此時法院會選出1位「監護人」來完全處理病人的事務,並同時選出1位適當人選與監護人一起開具受監護宣告人的財產明細清冊。監護人應尊重受監護人(失智者),考量受監護人的身心狀態及生活狀況,執行受監護人的生活及財產管理。

如果失智者因病情造成與他人溝通或對於他人表達的意思的瞭解程度,比一般人稍顯較弱,就達到輔助宣告的程度。法院會選出「輔助人」來幫助受輔助人處理特定行為(如消費借貸、訴訟行為等,可詳閱《民法》第15條之2規定)。所以病人自己簽的合約,沒有獲得輔助的人同意,都會視為無效。透過監護或輔助宣告來防止失智者重大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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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失智者因病情而達到監護宣告的程度,法院會選出1位「監護人」來完全處理病人的事務。圖片來源 / photoAC

意定監護

在委任人的意思能力健全時,透過契約方式預先指定監護人,若未來受監護宣告時,可由法院裁定自己預先指定的人選擔任監護人。

安養信託

這是一種特殊形式的信託,旨在確保財產的安全。它是由委託人與銀行(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將財產權移轉給銀行,由銀行依照契約將信託財產用在「指定的受益人」。除了能用於委託人本人,也可用於需要照顧的家人。用途可根據委託人的需求和偏好進行彈性安排,通常為生活費、醫療費、安養照護費用等,也可包含資產管理。

安養信託可確保資產在老年時受到妥善管理,減少被侵佔、挪用或詐騙的風險,因此特別適合有失智風險的長者、或缺乏自理能力的身心障礙者

不動產預告登記、金融註記

此外,若要防止不動產被不當轉移,可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登記後未經塗銷前,不動產不可進行移轉或處分,可保障長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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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防止長者身分被冒用,導致被開設人頭戶、申辦信用卡、信用貸款、或進行不法操作,可至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網頁下載當事人辦理註記申請書,以郵寄或臨櫃方式,向金融機構申請「金融註記(信用資料註記)」,讓註記之後的申請案無法通過,確保本人的財物安全。

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金融註記,都能幫助失智長者免於受騙轉移財產之災。圖片來源 / photoAC

失智長輩財產遭騙 如何追回?

若在進行上述防範策略前失智者的財產已遭侵佔,仍可透過報警或向檢察官提出告訴。依《刑法》第339條及第341條,誘騙失智長輩的財產,可構成詐欺罪或乘機詐欺罪,最重可處 5 年有期徒刑。

那遭他人誘騙之財產可以追回嗎?依《民法》第15條及第75條規定,若失智者已受監護宣告,因其意思表示無效,可要求對方返還財務或塗銷相關的不動產登記。

若失智者尚未受監護宣告,家屬還是可以提出證明,其財產移轉行為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時進行,這樣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可向對方請求返還財產或塗銷相關的不動產登記。

(本文作者為台北榮民總醫院員山暨蘇澳分院精神部主治醫師黃茂軒、振興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陳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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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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