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年近70,老伴離世多年,幾年來靠著跳土風舞、參加社區活動打發時間。最近,她認識了志同道合的王先生,兩人相談甚歡,開始考慮結婚相伴後半生。
但消息一出,林媽媽的子女反應冷淡,甚至有人擔心,「這樣媽媽的財產是不是要分給那個男人了?」
對許多熟齡族而言,再婚並非只是情感上的選擇,更牽涉到財產分配、醫療決策和子女關係等現實課題。晚年婚姻若未事先規劃,可能讓原本對幸福的期待,變成家庭糾紛的引信。
那林媽媽可以做什麼,來避免家庭紛爭呢?
擔心家中長輩失智被騙,把重要財產贈與他人,有什麼方法可以預防嗎?立即閱讀〈如何防範失智被詐騙?4招守住財產〉
夫妻財產制:再婚前約定好「分別財產制」並辦理公證
如果不希望雙方在婚後共享「婚後財產」,建議在婚前就約定好「分別財產制」,可在結婚的同時或結婚後,到法院辦好公證手續,確保雙方婚後財產仍歸各自所有。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旦離婚、進入分產程序,配偶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夫妻雙方應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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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用來保障夫妻能夠共享婚後努力工作所賺的錢。因此,婚前累積的財產、因為長輩過世所得到的遺產、中樂透得到的意外之財、出車禍後被賠償的精神慰撫金等等,都跟另一半的貢獻無關,不列入計算。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規定「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以最常見的狀況來說,如果任一方婚前就買了房子,房子的租金會被列入婚後財產,另一半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如果黃昏之戀的伴侶在婚前各自有出租中的不動產,就可以考慮是否要約定「分別財產制」。
總結來說,除了上述的狀況之外,如果結婚的雙方都已經退休,兩個人都只會花錢不會賺錢,就算不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也會因為兩人婚後都沒有增加財產,而沒有什麼影響。
沒有結婚的關係,是否擁有合法夫妻權利?立即閱讀〈同居不結婚,一樣享有配偶權利?能請求贍養費、家用、繼承遺產嗎?〉

財產繼承:善用遺囑、贈與、保險、信託等方式提早規劃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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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銀髮族的財產已經規劃好給子女,但再婚後,配偶也會依法享有和子女相同的繼承權。舉例來說,如果案例中的林媽媽有3個子女,而且沒有特別規劃遺產分配,再婚後的配偶和3個子女,每個人都能取得四分之一的遺產。
但林媽媽可以在不侵害特留分的情況下,提前用遺囑指定哪些繼承人可以繼承哪些遺產;可以將部分遺產贈與給子女;可以購買壽險保單,指定子女為受益人;也可以設定信託,指定在自己死亡後,將信託的財產交付給受益人。
長照與醫療決策:誰有權幫你做決定?
除了大眾比較有敏感度的財產問題之外,年紀漸長,難免會有健康問題,這時候誰能幫你做重大的醫療決策呢?答案是:「配偶」是法定的醫療代理人。
回到文章開頭的故事,如果林媽媽和王先生早已聊過彼此的醫療意願,希望王先生在林媽媽沒有康復之望時,同意醫生撤除維生系統,也就是俗稱的拔管。但如果林媽媽的孩子堅持反對拔管,就可能僵持不下,也造成醫療人員的困擾。
這樣的情況下,會建議提早完成「醫療代理人指定書」、「預立醫療決定」,確保醫療決策符合自己意願、晚年醫療選擇不被他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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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一步,降低被「騙婚」或「財產掏空」的風險
最後,身處在詐騙橫行的年代,熟齡再婚,還必須特別注意被詐騙的風險。如果對方不時有財務問題、緊急狀況、以任何理由需要借用帳戶,或是討論到要移轉財產到對方名下,都建議要再尋求家人或專業人士的意見,免得退休金不保。
離婚後,如果對方拒絕支付扶養費,應該怎麼辦?如何聲請強制執行?立即閱讀〈離婚後對方不付扶養費?律師教你查財產、凍存款、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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