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不怕就醫有自費選項,只怕資訊不透明。依照醫療法規定,自費醫材收費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核定,健保署雖不是主管單位,對整體醫療政策仍具有定錨作用。
《康健》專訪健保署長石崇良,他指出醫事司、地方政府衛生局與健保署協力建置的「全國性醫療費用資訊平台」將在5月上線,要讓民眾查詢醫療項目收費時更便利、資訊更透明。以下為專訪整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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