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數 9,055

幫孩子出婚房頭期款,婚前還是婚後買?登記誰名下?律師教你怎麼做最有利!

這篇文章可以用聽的

00:00
00:00

不動產價格年年走升,假使孩子想結婚、買房,不少父母願意幫出頭期款,但是如何買才對孩子最有利?應該共同持有?婚前買或婚後買?讓律師為你分析。

小娟和大禹打算一起買房、結婚。小娟薪水比較高,但剛幫家人還完債,沒什麼存款;大禹薪水不多,但爸爸願意幫小倆口負擔頭期款。兩人都同意由大禹的爸爸幫忙出頭期款之後,未來每個月的貸款由小娟的薪水支出,大禹只要付管理費、稅金和水電費等固定開銷就好。

原本兩人打算登記共有房子,卻被朋友建議應該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就好,不要讓兩人都浪費掉「一生一次」的稅捐優惠,未來再買第2間房子比較有利,他們究竟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有什麼好處?

賣房子的時候,如果房子有漲價,依照漲價的幅度,要繳納稅率20~4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及房地合一稅給政府。如果賣出的這間房子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可以適用俗稱「一生一次」的10%優惠稅率。

此外,根據當下的政策,名下有沒有房子或房貸,也可能會影響到購買第2間房子時,銀行提供的貸款成數、有無寬限期、房貸利率等等貸款條件。以現在政府傾向打房的政策來說,名下有房的人,購買第二間房子的貸款條件通常會比較差。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不過,由於配偶間的贈與不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只要繳納房屋評定現值6%的契稅、印花稅和規費,如果在買房子的當下是登記夫妻兩人共同持有,也不是完全沒有節稅或是爭取貸款條件的機會,而是可以採用「先贈與後出售」的方式。

小娟和大禹如果一開始是登記共同持有,要買第2間房子的時候,可以先讓小娟把持份贈與給大禹,這樣一來就只會用掉大禹的「一生一次」稅率,小娟的「一生一次」稅率可以留到下次賣房子的時候再使用。

婚前買、婚後買,有什麼差別?

夫妻如果沒有特別去做財產制的登記,就是依法採「法定財產制」。除了受贈與、繼承取得的財產之外,在離婚、一方死亡,或要變更夫妻財產制等情況下,「婚後財產」比較少的一方,可以跟另一方請求差額。

婚前購買的房子,在法定財產制的規則下屬於「婚前財產」,不會納入婚姻財產制的計算;結婚後購買的房子,則屬於婚後財產,理所當然要納入婚姻財產制來計算。

很多人會誤以為「法定財產制」的意思是夫妻婚後財產都「共有」,但「共有」與婚姻關係消滅時請求差額,意義完全不同。比方說,如果要處分共有財產,應該要經過共有人同意;但遵循「法定財產制」的夫妻一方,若是想把自己名下的財產送給他人或捐贈出去,或是把房子賣掉,是不需要經過另一方同意的。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那婚前買的房子就跟另一半毫無關係了嗎?倒也不是。雖然房子本身屬於「婚前財產」,但買房的時候如果有向銀行貸款,婚後持續繳納貸款給銀行,算是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的行為,另一方雖然不能主張要求分房子或是以漲價之後的價值估算資產,但可以把婚姻期間繳給銀行的貸款金額,納入婚後財產計算。

婚前購買的房子,在法定財產制的規則下屬於「婚前財產」,不會納入婚姻財產制的計算。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

房子登記在配偶名下,有什麼風險?

回到我們案例中的小娟和大禹的狀況,如果兩人決定把房子登記在大禹的名下,可能會有以下幾種風險:

  1. 未經同意的處分

如果大禹私自把房子賣掉、贈與他人,由於房子是登記在大禹名下,不但不用經過小娟同意,小娟也有可能完全不知情。

  1. 遭強制執行時的風險

如果大禹在外欠債、生意失敗、開車撞倒人遭索賠大筆金錢等,被債權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大禹的財產,房子就有可能被拍賣掉,小娟也很難主張對房子有什麼權利。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1. 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方式

有朝一日若小娟和大禹離婚,或是其中一方死亡,就算兩人是在婚後才買房,只要房子登記在大禹名下,在計算剩餘財產的時候就算是大禹的財產,對小娟來說非常不利。

實務上,有些人會拿出繳納頭期款、工程款或每個月繳納房貸的證明,主張房子產權實際上只是「借名登記」在配偶名下。但法官認為,夫妻間互相幫忙代償債務原因很多,而且也很常見,可能是贈與,也可能是雙方口頭講好的分擔方法,無法光憑在婚姻期間有負擔貸款就認為有「借名登記」的事實。

房子單獨登記在配偶名下,如何自己確保權利?

如果夫妻考量過稅務問題和風險後,還是決定把房子登記在其中一方的名下,以下幾種方式可以稍微降低另一方承擔的風險:

  • 借名登記契約、婚前協議

如果和本案一樣是雙方一起出資買房,卻只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可以稱之為「借名登記」。建議雙方簽訂借名登記契約,或是把借名登記的約定放在婚前協議中,謹慎一點的人,可以找律師或第三人見證,確保日後能作為證據。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 設定抵押權、預告登記

房子被設定抵押權後,就算所有權被移轉,抵押權也無法任意塗銷,一般買家也不會輕易接受抵押權還沒塗銷的房子;即便是房子真的被賣掉,或是遭到強制執行,抵押權人的法律權益也受到保障。

向地政機關申請預告登記後,房子的所有權人要做買賣、過戶、轉讓、贈與、抵押貸款之前,都需要取得「預告登記請求權人」的同意,否則無法處分。

本文專家
劉書妏律師
現職|岳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簡介|擅長勞資糾紛、家事案件、消費糾紛、不動產訴訟等各類民事、刑事案件。長年擔任中華民國聾人協會、桃園聾啞協進會、身心障礙潛水協會等非營利組織法律顧問。
文章關鍵字 買房房屋登記頭期款

猜你喜歡

活動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