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倩(化名)是一位單身女性,在外商公司工作近10年,能力備受上司肯定。然而,碧倩媽媽失智一段時間了,最近愈來愈嚴重,不只一次獨自外出後被鄰居帶回來。碧倩的爸爸體力日益衰退,平時負責家務,勉強照顧著媽媽。
碧倩有2個哥哥和1個姊姊,是么女,也是唯一未婚的孩子。過年回老家時,大哥首先發難:「媽媽現在這樣,實在需要找個人來照顧了,不然連爸爸也撐不下去了。」
大姊提議:「那就找個外籍看護來照顧媽媽,錢大家分擔。」
二哥馬上反對:「外籍看護問題很多,而且我們都在台北,根本無法經常回家查看家裡狀況。萬一她在照顧過程中逃跑,那不是更麻煩?」
碧倩沉默,隱隱感到結論已經浮現。

大姊說:「我也知道最好由自己來照顧爸媽,但我們都有工作,家中也有孩子,我們怎麼可能輪流回來照顧?」
大哥擺出長子架勢:「碧倩啊,只有妳單身沒家小,爸爸也最疼妳,妳回來照顧爸媽最合適。」
碧倩試圖抗議:「我也有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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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一臉不耐地說:「妳又不結婚,賺這麼多錢給誰用?就算要錢,我們3個把顧人的錢都給妳,也算是給妳補償了。」
碧倩終於忍不住了:「照顧爸媽只有我的責任嗎?你們出錢就解決了,我卻得犧牲工作,配合你們的情況?難道沒有結婚是我的錯?」
照顧工作是無償性「愛的勞動」?
華人社會普遍將照顧工作責任化,視其為無償性「愛的勞動」,導致照顧者需求常常被忽視,不少人因此身心疲憊。據統計,長照者有87%罹患慢性精神衰弱、65%有憂鬱傾向、20%被確診患有憂鬱症;此外,家庭照顧者的死亡率比非家庭照顧者高出60%。
根據行政院資料,女性占家庭照顧者60.46%,男性則占39.54%。女性往往被視為最適合的家庭照顧者,從年輕時照顧小孩、中年時照顧公婆,到老年時照顧配偶,甚至被視為照顧孫子女的最佳對象。許多女性終其一生都擔負著無償的家庭照顧工作。
事實上,性別不應該成為決定「誰該承擔家庭照顧責任」的準則。
碧倩後來採用短期居家照護服務,聘請專業照護人員白天照顧父母,晚上自己陪伴雙親。這樣一來,她既保有職涯,也能顧及家人需求。
現在碧倩工作忙碌之餘,週末和假期會盡量和父母相處,享受美好的時光,和父母之間的情感更加深厚、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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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分身有術的「新孝道」:家人照護的另一種選擇》,策畫為劉詩瀚、撰文為優照護編輯室,由晨星出版授權原文轉載,圖文經編輯並增訂小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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