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人應清楚「為何而戰」,明白用藥的必要性
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德仁診所院長賴德仁表示,醫生必須讓病人及照顧者清楚「為何而戰」:你為什麼得這個病?為什麼需要吃這個藥?吃藥的好處及副作用等等,讓病人明白用藥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要讓病人知道不用藥的風險,比如重度憂鬱症沒有治療到痊癒容易復發,第1次復發需完全痊癒之後再治療半年,第2次復發需治療1~2年,第3次復發幾乎就要終生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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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精神疾病非用藥不可,比如思覺失調症、躁鬱症、重度憂鬱症等。但不是所有病患都願意配合用藥,如何讓病患願意用藥、精神科用藥須注意哪些事,醫師有這些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