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精神科≠有精神疾病,有精神疾病≠有暴力行為
許多精神障礙病友持續接受治療,狀況穩定,然而每當社會發生暴力事件,常因為警方錯誤判斷或媒體渲染,暗示嫌犯「有精神疾病或曾有精神科就醫紀錄」,讓精神障礙病友蒙受不白之冤。「這種未審先判的污名讓我們憂心,」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表示。
精神科醫師呼籲,有就診紀錄不代表是精神疾病,且近年多數令人髮指的罪犯,多半經精神鑑定確認後,也不一定是精神病患。
然而,對精神病患者的傷害已經造成。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社區精神科主治醫師邱智強便說,2016年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後,松德院區急診就醫個案原本一天平均收治8~9人,後來增加到一天14~16人。
在醫學院上課的老師也發現,「連知識水準最高的醫學生都認為應該要把精神病患關起來,」邱智強搖頭。
有職缺,卻輪不到精障者
對精神疾病的污名化,更反映在就業環境上。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副院長、前康復之友聯盟理事長黃敏偉表示:「勞委會統計,精障朋友只有6%能勉強找到兼職工作,遠遠低於肢體障礙者的六成,是全部身心障礙障別中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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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精神部職能治療組長、前嘉義市職能治療師公會理事長蔡德南說,曾有醫院的外包清潔廠商,在醫院多年溝通與努力下,會固定聘請一或兩位精障患者,但在小燈泡事件後,廠商新開職缺卻不願再聘雇精障患者;他也接到身心障礙支持性就業服務員反映,原本合作愉快的加油站希望不要再推薦精障患者過來。
蔡德南很無奈,「發生事情後,遇到一些民眾很害怕,我都跟他們解釋,精神病患沒那麼聰明去縝密策劃,這哪裡是精神病患?」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規律治療,他們與我們無異
穩定治療的精障病友其實跟你我無異。賴德仁指出,只要規律治療,慢性精神病友的犯罪率不會比一般人高,甚至更低,「每當社會發生暴力事件,精神病患常變成眾矢之的,他們受傷很深。」
國外研究的犯罪率也顯示如此,前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院長周煌智在「精神障礙暴力犯罪之現況」文中提到,大部分病患經過穩定治療後,已經無攻擊性,他文中提到瑞典曾追蹤思覺失調症患者14年,發現男性患者犯罪率與一般人口一樣、女性患者則是2倍;不過遠不如藥酒癮濫用、嚴重人格違常的犯罪率來得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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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民眾普遍不信任外,社會也未必提供完善的資源。
然而要將社會安全網絡的破網一一補起並不容易,光是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部分就無法面面俱到。在事件過後,如何改變民眾對精神障礙者的污名化,甚至更積極協助他們回到社區,離開醫院後的社區支援體系相當重要,這是社會需要共同面對的課題。

(圖片來源:康健資料)
目前台灣精神醫療網依照屬性及疾病狀況可區分出精神醫療服務、社區精神復健服務:
精神醫療服務
急性病房:先以症狀控制、維持生活作息規律為主。
慢性病房:急性治療期後,因生活照顧能力退化、人際退縮,在慢性病房則可安排各式活動回復功能。
社區強制治療、居家治療:由醫護人員到社區或居家訪視、給藥。
日間住院服務:病患白天到醫院,由職能治療師協助安排活動,恢復功能。
精障朋友出院回歸社區,則有下面3類資源
衛政端
社區復健中心:與日間留院類似,但不能設置在醫院,患者白天來到社區復健中心,有各式課程可以協助回復功能。
康復之家:精神病患白天出去工作、上課,晚上可回到康復之家與同儕互動,也有專業人員協助。
精神護理之家:照顧55歲以上年長且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精障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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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端
個人與家庭支持與照顧:如生活自立訓練(請已能自立生活的身心障礙者,帶領精障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家庭托顧(白天精障者可以到家托員家裡做復健活動);或者提供臨時或短期照顧、或照顧者訓練及研習等等。
日間型機構:職能工作坊、日間照顧、樂活補給站等。
勞政端
庇護性就業:如庇護工場。
支持性就業:像一般人一樣返回職場。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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