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現行「麻醉藥品法」將所有使用或持有大麻及「卡痛」(kratom,一種類似興奮劑效果的當地草藥)均視為犯罪行為。
《泰國日報》報導,公共衛生部門已制定相關細節,修正後的法規預計60天內能生效。國會議員、修正案的主要支持者Somchai Sawangkan認為,若能核准,將會是泰國人民的新年賀禮,「因為我們長期和癌症病患的家屬接觸,了解這個法規將為他們帶來極大幫助。」
這項法規要求將大麻和卡痛合法用於醫療和研究用途,關於製造、進口、出口及持有大麻作物則會受到毒品管制局的嚴密監控。至於不在法規允許的用途下持有大麻,仍須接受法律制裁,最高可判處15年徒刑。
醫用大麻近來也成為菲律賓的熱門議題,總統羅德里戈‧杜特蒂(Rodrigo Duterte)就是合法化的支持者,總統發言人曾對外表示,杜特蒂將簽署任何與該立場一致的法案。

(醫用大麻的療效目前還有爭議,專家建議還是要有更大規模、嚴謹的研究。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醫用大麻療效仍有爭議 尚待更多研究
根據了解,加拿大、烏拉圭、哥倫比亞等國都已核准大麻在醫療上使用,某些國家甚至允許用於娛樂用途,但東南亞許多國家依舊禁用大麻,在新加坡、印尼及馬來西亞若買賣大麻,最重將可處以死刑。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大麻的療效一直以來都在全球引發廣泛討論,世界醫學會去年(2017年)10月在美國芝加哥召開世界醫師會大會,並對醫用大麻發表聲明,內容提及,大麻常用來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產生的嚴重痙攣、慢性疼痛、細胞毒素導致的噁心嘔吐,以及伴隨愛滋病的食慾喪失等。
也有證據顯示,某些大麻素能有效治療慢性疼痛,可作為鴉片類藥物的替代或輔助藥物,避免使用鴉片類藥物可能產生的耐受性或成癮性問題。蒙特費歐里醫學中心的醫學助理教授包賀伯(Marcus Bachhuber)也曾表示,醫用大麻可視為治療慢性疼痛的替代品,人們就不需要使用類鴉片藥物,或可降低劑量。
然而,支持使用醫療大麻的研究,證據等級僅為低或中等,也缺乏一致性,部分原因可能出於大麻的禁用規定,限制了其他臨床研究。
世界醫學會建議,大麻的健康功效和療效相關科學證據還很薄弱,在國家決定是否將醫用大麻用於醫學目的並合法化之前,仍須有嚴謹且規模較大的研究,比較基準應涵括現行的治療標準。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癌症問康健
康健知識庫
康健嚴選
大人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