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過敏原標示更清楚
對食物過敏的人,最怕不小心吃到含有過敏原的食物,小則引起不適,嚴重時甚至致命,但許多食品包裝上並未清楚標示過敏原。
從2006年1月1日起,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制定的「食物過敏原與消費者保護法案」生效,要求廠商,不論是美國本地製造或國外進口的食品,都必須用淺顯易懂的文字標示八種主要過敏原,包括: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