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對醫院選對醫生
一被宣判得癌症,很多人都慌了,恨不得明天就開始治療。
但絕大多數癌症的發生是個慢性、20~30年長期的過程,晚幾天治療並不會耽誤病程。重要的是找對醫院、選對醫生。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外科主治醫師謝茂志提醒癌症病人與家屬,決定治療前要多打聽,問問周遭有醫護背景的親友,上網了解你就診醫院的設備、醫師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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