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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愛直到人生最後一刻 我們從未放棄

電動門打開,眼前迎來的是剛回來的吳奶奶,還有提著大包小包的家屬們。大夥上前協助安頓老人家,一方面也陸續完成返回機構內的各項手續。一陣忙亂後總算得以稍加歇息,我們一同坐下關心奶奶這次入院的經歷,和家屬的心路歷程。

大姊前一刻還俐落地在交代各項事務,這一秒說起事發當時,眼淚簌簌落下,她一開口便說:「我怎麼捨得放棄?看著那一張『放棄急救同意書』,我簽不下去啊!雖然我知道她96歲了、也很多病了,可就是捨不得……」豆大的眼淚掉個不停,身旁的丈夫急忙安慰她。

我看著大姊,告訴她:「就算她106歲,你還是會捨不得放棄的,我們要做的從來不是放棄。對待心愛的人,如何能放棄?我們會珍愛到最後一刻,只是難在如何選擇對她最好的方式。」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於2000年通過,歷經多次修法,用意在於保障人民當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的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提供意願書來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作維生醫療抉擇。換句話說,當您意識清醒的時候,您可以透過簽署意願書,來為自己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但倘若當事人已意識不清,此時則無法簽署意願書,相關替代的則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同意書」,由最近的親屬代為簽署,也就是一般俗稱的「放棄急救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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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當醫療團隊與您討論緩和與安寧醫療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等建議,這絕對不是一種對於生命的放棄;相反的,是對生命的尊重。當疾病的病程進展到當代醫療所能控制的極限,生理的衰敗是可在預期之中。安寧緩和照護絕對不是消極地等待生命消逝,反倒是積極地控制不適症狀,提供舒適的照護,滿足身心靈的支持,連結社會的資源網絡,還有五「道」人生──道生、道謝、道愛、道歉、道別,忙得都沒有閒暇,哪有空放棄呢!無奈文件上的字眼和片面的解釋總容易讓人誤解,而往往重大的決定都在那幾分鐘間,便要我們做出各決定,要或不要,似乎沒讓人多有思考與猶豫的空間。

無數次,我遇過家屬說著:「還好我選擇了讓他來到這裡。雖然我還是有很多的捨不得,可是我知道他很平靜。」我看著他淚流滿面的眼眸裡有平安,我內心也感到平安,雖然我們依舊不捨。

回到我們的日常,每日新聞中,不時會見到許多有關《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或《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社會新聞報導,這都是歷經台灣前人諸多努力而讓我們能享有的權利。趁著平日新聞事件發生的當下,我們便可多與家人共同討論、了解彼此的想法,如此一來,在需要決策時,我們就能擁有足夠的理解作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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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安寧緩和與《病主法》的詳細資料,請參考安寧照顧基金會:https://www.hospice.org.tw/care

(本文作者為馬偕紀念醫院安寧進階護理師劉萱)

<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

照顧者關懷協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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