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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衝突關係結束,才是父母合作關係的展開

由於前夫暴力相向,小玲3年前決定離婚、獨自帶著女兒琪琪生活。但前夫不願放棄監護權,小玲心疼女兒在訴訟過程中不斷被拉扯,被迫當庭陳訴對父母的感受、未來想跟誰住,為了不讓琪琪承受兩人關係失和的後果,小玲在考慮了很長一段時間後,忍痛將孩子的監護權移交前夫。

不過一切不如小玲預期,前夫與家人開始找盡理由阻撓她探視女兒。每次探視時間得到的回覆不是「琪琪病了」、就是「不想見媽媽會害怕」等等,出於無奈小玲只好透過社福單位協助才見上女兒一面,但琪琪的反應和行為卻讓她感到陌生與疏遠……

最讓小玲難以接受的是,自己準備了女兒最愛的護唇膏要送她,琪琪不願收下禮物卻說:「琪琪現在不能收也不能找媽媽,等以後琪琪長大了再去看媽媽。」讓小玲頓時崩潰!她不知道自己選擇結束關係、對監護權做出退讓,反而讓琪琪承受了莫大的壓力,小玲內心充滿愧疚與自責,甚至開始厭惡、後悔自己當初做了把監護權交出去的決定……

這個故事的重點並非離婚是錯誤的決定。然而,離婚者如何在結束關係的過程中好好療傷,逐漸走出失婚的傷痛、看見更有勇氣的自己,才是關鍵!尤其在未來的日子裡,雙方如何擔起負責且合作的父母親職工作,對孩子的成長影響深遠,以下是作者在實務工作中的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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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來源:unsplash)

一、夫妻關係結束的急救與療傷:

心理學常用的「生活事件壓力量表」依序列出各種生活事件帶來的壓力指數,「配偶死亡」首當其衝,其次是「離婚」,「分居(婚姻)」排名第3,在在顯示一段關係的結束,往往會對當事人帶來極為強烈的打擊。此時除了多給自己一點獨處的時間,也要找到可信賴的朋友、相關社福單位社工或諮商師,讓自己有機會傾訴內心的傷痛或失落,進而整理一下混亂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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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結束時,當事人內心總有許多複雜思緒,療傷止痛期間不妨試著多關心自己!沒必要再為了離婚決定的對或錯而擺盪,事實上,離婚並不影響個人的自我價值,任何人也不會因為離了婚從此變成不好的人。(推薦閱讀:《返校》女主角王淨: 媽媽離婚後可以做自己,我也努力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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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來源:unsplash)

二、釐清「父母」與「夫妻」的角色:

對有孩子的離婚者而言,即使夫妻關係結束,未來的人生旅程仍須扮演好父母的角色。雖然教養觀念的差異可能是導致雙方走向離婚的原因之一,不可諱言,離婚的決定讓無法繼續經營婚姻的伴侶重歸自由、卻並未切斷親子彼此之間的關係。離婚的雙方需要重新思考教養標準以及能夠調整的地方在哪裡,療傷過程中更必須明白:若將未來的親職合作當作另一個關係的戰場,或使用報復手段企圖控制對方,當心受害最深的永遠是無辜的孩子。

父母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孩子表現得過於早熟、過度察顏觀色、忽略自己的心情與感受、情緒不穩,或有行為不當等狀況時,代表孩子潛藏了許多壓力,並且從大人的互動過程中學到:

  • 父母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 父母彼此關係緊張,所以孩子必須努力在夾縫中求生、被迫選邊站,才能得到父母其中一方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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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出現上述壓力行為,身為父母的你可以讓孩子知道:他有權利與父母任一方保持聯繫,而你也會予以尊重、不做過多的探問。探視孩子期間,也請你辨別自己在親職過程中,懷疑另一方對孩子帶來不良影響,是出自身為父母的擔憂,還是孩子的過度焦慮?(推薦閱讀:吳若權:陪父母看人生的風景

三、重新出發:

「合作父母」看似困難,但在實務中我們也看到部分父母做得很好,彼此明白離婚僅是夫妻關係的結束,也給孩子更大的空間與另一方互動,只要過程中沒有其他安全問題,通常不太過問(除非孩子主動提起),也保證孩子並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失去其中一方的關愛。

然而,能做到如此的父母並非一朝一夕,而是在跌撞中成長,一邊做一邊自我觀察,也拿出勇氣調整雙方的養育共識與決策。

其實只要父母彼此都願意做些什麼,讓孩子在關係中重新拾回快樂、共享天倫,也是讓孩子健康成長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

*基於諮商保密原則並保護當事人,內文個案所有細節均已改寫,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本文作者為旭立文教基金會社會工作師李佩樺、諮商心理師趙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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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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