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購買的消費者也不知道自己用的是藥品(禁藥),而且還在網路上分享這些醫藥品可以當作保養品用,當萬用膏、護手霜、面膜、面霜、身體乳...屢見不鮮,之後一但出問題不但得不償失甚至要申請藥害救濟都不行。
其實要辨別這些藥品很容易,在包裝盒上都會註明這是第幾類醫藥品。
<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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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到日本旅遊變容易了,市場上也很流行到日本藥妝店大採購,但很多人帶回來的其實是「藥品」自己卻不知道。而這些醫藥品在台灣如果沒有申請藥證就是禁藥,自用無所謂但只要進行買賣行為被抓到就有刑責。
常常購買的消費者也不知道自己用的是藥品(禁藥),而且還在網路上分享這些醫藥品可以當作保養品用,當萬用膏、護手霜、面膜、面霜、身體乳...屢見不鮮,之後一但出問題不但得不償失甚至要申請藥害救濟都不行。
其實要辨別這些藥品很容易,在包裝盒上都會註明這是第幾類醫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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