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是一個傳統、三代同堂的家庭,6年前,阿公跟王爸提到:有人說可以把定存的錢轉存保單,於是王爸詢問熟識的保險業務人員推薦了一張熱賣的6年期儲蓄保單。
阿公年齡較長,長年為糖尿病所苦,小芳又是阿公最疼愛、最聽話的小孫女,保險業務員遂建議阿公將保單之要保人、被保人皆設定為孫女小芳,滿期受益人也是小芳。王爸將小芳的存摺印章放一份在阿公身上,認為這樣的規劃沒有不妥。
小芳在1年多前認識了現任的男友,因家人不喜歡這位男友,小芳跟家人的關係就漸行漸遠了。這張6年期的儲蓄險也在今年即將到期,經業務人員了解,赫然發現小芳已在去年底直接到服務中心辦理保單貸款,也把滿期金的提領帳戶改成新開的帳戶,這樣一來阿公的滿期金就不會進原本的帳戶了。
這下王爸急了,阿公的錢被小芳提走了,有辦法處理嗎?
保單是很多人會選擇的理財工具之一,所以保單的特性,大家一定要了解。(推薦閱讀:夫妻感情可以你儂我儂,但保險規劃也你儂我儂,適合嗎?)
4個保單關係人 權利義務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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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說到保單,就一定得要談到跟保單有關係的4個人:保險人、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簡單的說:
「保險人」= 保險公司。在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於保單約定的範圍內,給付相應的保險給付。
「要保人」是和保險公司訂立契約的人。要保人有繳交保費的義務,也享有保單的所有權。保單是要保人的財產。
「被保險人」是『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時,有權向保險人申請保險理賠。
「受益人」是享有保險利益的人。也可以說是領錢(保險金)的人。
保單所有權屬於要保人
對保險契約來說,關係最大的是要保人,因為要保人是簽訂契約的人,需按時繳交保費,也因此為該保單的所有權人,享有指定、變更受益人,變更、終止契約的權利。
因此,若長輩要以保單作為累積財富、管理資產的工具,務必要特別留意保單關係人的安排,尤其若要保有保單的掌控權,要保人一定要用長輩自己。假如要保人用晚輩,不僅可能發生糾紛,且因為保費是由長輩繳交,還會牽涉到「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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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面的情境來說,在小芳跟家裡關係好的時候,也有帳戶放在阿公那,保單滿期時滿期金只要匯入小芳放在阿公處的帳戶裡,錢,還是阿公的,阿公也領得到。
但因該保單要保人為小芳本人,小芳依法有權利可以變更任何跟保單有關的一切,例如:變更受益人、變更扣款帳號、指定領款匯入帳號,甚至是保單貸款、保單解約,如此一來,阿公的錢竟然會因為錯誤的保單關係人規劃,變成小芳的錢了!非但沒有幫阿公理到財,整筆錢還不見了!(推薦閱讀:保單借款火紅 何種情況適合?)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財務」、「金錢的運用」,在我們華人文化中,向來是一個滿個人化的議題。但又常常因為華人的家庭關係較為緊密,也致使人我界線較不清楚,常認為小孩會聽長輩的,忽略了當孩子成年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不論是行為、思想皆為獨立的,在法律上也是「完全行為能力者」,可自行行使任何法律允許的行為,承擔法律上的權利以及義務。
實務上,最常見的就是孩子受同儕或是男女朋友(另一半)影響,致使原本「聽話受控」的孩子,變成陌生人一般。
在金錢世界裡,很多人為了某些原因,將自己的現金以孩子的名義存為定存;如果是以自己名義辦理的定存,定存到期理專一通電話,就可以直接續存,但如果是以孩子名義定存,就必須經過孩子的同意才能辦理續存,難免引來孩子過問:這筆錢是什麼,要做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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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財務規劃為出發點,規劃時,每一筆錢的目的定義清楚,十分重要,這牽涉到如何做相關的安排。
以長輩的錢規劃保單為例:要先釐清長輩的錢用保單形式持有的目的、用途,若是養老金,掌控權建議要掌握在長輩身上,不建議借名、或登記在他人名下,以免錢離了自己的手,還給要受罪,變成社會新聞的主角:分了財產,反而被遺棄,譜出晚年悲歌。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安渡晚年做準備,而牽涉到資產安排的專業和複雜度,如果不是自己能夠勝任,建議能有一個財務顧問,定期做保單、財務規劃的檢視,依照客戶的狀況,給予適當的調整建議,才能享受安全安穩的退休生活。
責任編輯:陳祖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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