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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過世,小叔竟可分走一半遺產?沒孩子的人,2招避免身後遺產落入你不喜歡的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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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媒體上有一則關於頂客族遺產繼承的案例被廣泛討論,一對50多歲的夫妻膝下無子,丈夫罹患癌症,已時日不多,打算預先處理好遺產,因此請太太向地政士諮詢有關情況;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一般情況下,丈夫過世後,遺產會由妻子和小孩共同繼承,但由於兩人沒有小孩,且先生的父母也已經過世,那麼如果先生過世,他唯一的弟弟也依法享有繼承權,妻子恐面臨被小叔分走一半財產的境地。

妻子與小叔共同繼承先生遺產是真的!

有人在網路上聲稱這個說法是假消息,因為實在讓人難以置信,妻子竟然無法完全繼承與先生打拚數十年所累積下來的資產。

但這個說法是正確的,根據民法的規定,妻子在先生過世的時候是當然繼承人,但不是唯一繼承人,她必須跟《民法》第1138條所定的4個順序繼承人,①直系血親卑親屬;②父母;③兄弟姊妹;④祖父母,共同繼承遺產,只是分得的應繼分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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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遺產繼承特留分預立遺囑資產規劃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夫妻共同財產不動產信託民法老年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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