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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癌症併發症或後遺症理賠爭議,該如何自保?

癌症險有關併發症及後遺症的理賠爭議屢見不鮮,一名保戶因為罹患乳癌接受手術切除,但卻在接下來長達8年的時間,讓她因為後遺症到門診看病上千次,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其中的大部份門診治療,認為不在保險範圍之內,這時候,小華該怎麼辦?非告上法院不可嗎?

小華手術之後,因為「因左側乳癌術後,造成左上肢腋下神經麻痺腫脹」經醫師診斷須長期門診治療。自2002年到2009年8月31日止門診1,198次。她有投保癌症險,就按照契約條款每次門診保險金1,000元計算,要求保險公司該理賠保險金119萬8,000元,不過保險公司只賠其中門診448次。雙方因此鬧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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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關鍵字 癌症險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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