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麥的膳食纖維豐富,澱粉含量低,被美國女藝人碧昂絲拿來做為減重的主食而一夜成名。它的蛋白質比白米高出2.4倍,直逼蛋豆魚肉類,號稱動、植界中營養最完整的食物,1980年代被美國太空總署(NASA)訂為太空人長途任務的糧食。平時也運用於沙拉料理中,喜愛歐美料理的人對它必不陌生,不論是雞肉還是蔬菜沙拉,都會拌入藜麥當做主食,也提升口感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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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麥的營養豐富,素有「穀物之母」稱號,它的台灣親戚──原住民傳統主食紅藜有著更驚人的完整營養素與抗氧化成分,來看美國藝人碧昂絲與麵包師傅吳寶春愛上他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