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現在台灣,早已經修法多次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都是使痛苦的末期病人,可以安樂而得死,然而在臺灣,要能安樂得死,可能還是得澄清和執行以下事實和行動吧:
1.請媒體和民眾,不要誤用「安樂死」一詞了
首先,就先正名一下,「安樂死」,大家太容易混淆了,太樂觀了吧!也許我們中文翻譯太普民化了,才會叫「安樂死」,真實的「安樂死」,英文叫Euthanasia;取自希臘文,Eu 表示「好」!thanatos表示「死」,整體表示就是「好死」,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善終」呀!
<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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