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個乾癬的患者,我們認識好久了,說話就像朋友之間的對談,而不是醫師與病患間嚴肅的討論。最近因為季節性敏感,她在乾癬之外,又合併了抓搔性皮膚炎。
「有關用藥的事,妳儘管放心。我的膽子最小了,要是妳出了問題,我比妳還怕!」
可是這個女病患因為擔憂口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儘管她全身搔癢難過,抓得皮破血流,又是膿汁、又是結痂的,仍然拒絕口服藥物的建議。
我在嘆氣之餘,只得開立清洗用的藥水及擦拭的外用藥膏。
斷斷續續看兩個多月,每次我都問她:「還是不想吃藥治病嗎?」
看到她從頭到腳,體無完膚的發炎性傷口與黑色痂皮,不僅濕濕爛爛的,還有臭味。她的丈夫不在乎嗎?
終於有一天,她神情懊惱、幾近崩潰地說:「我真受不了,快發狂了。整個人又癢又痛的,我怎麼這麼倒楣呢?」
「這種命運是妳自己選擇的。有病卻不接受正規的治療,反而被錯誤的想法箝制住,妳要怪誰?」
有些人屢勸不聽,總是要等著給人說:「想要懷孕或是已經懷孕的女性,總是害怕藥物會傷害胎兒。卻不知道真正會影響到胎兒的是疾病本身。如果妳尚未受孕,那就應該小心避孕,同時接受藥物治療。如果妳已經懷孕了,就應該告訴醫師妳的懷孕週數,同時詢問醫師用藥上的安全問題。絕不是每一種藥都會傷害胎兒或是影響孕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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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藥治療兩週,她幾乎都沒事了,整個人看起來輕鬆美麗。
「妳不必吃藥了。3個月後再懷孕會比較安心。」
「我想你還是給我吃的藥,讓我放在身邊,我會比較安心。」我真想再說她一次,可是看到她認真的模樣,實在令我啼笑皆非。
有疑問就問,了解就不怕
我常遇到癢得睡不著,或是傷口爛到發炎的孕婦,實在不了解為什麼她們不在症狀輕微時就醫,反而要搞到不可收拾時,才急急忙忙的要求援助。
「因為怕醫生會開藥給我吃,或是要我擦了傷害小孩的藥物。」這是慣常聽到的理由。可是醫生已經知道妳懷孕,怎敢開立不當的藥物?更何況嘴巴長在自己的臉上,要不要把藥吃下肚?要不要問清楚藥物的副作用?都由自己決定。哪會一進到診所看到醫師,就會傷了胎兒?那天,我到郵局寄信時,有個年輕女人跑過來問我:「我現在剛懷孕,可以繼續擦你給我的藥嗎?」她是個異位性皮膚炎的患者,幸好狀況不太嚴重,只在皮膚癢時,擦點類固醇的藥膏安撫皮膚。
「當然可以啦!妳想想看:一條5公克的藥膏可以用到3個月的話,有可能吸收到血液裡,造成全身性的影響嗎?有可能因而對胎兒起作用嗎?」
許多藥膏的說明單上都會註記:「孕婦不得使用」,是因為許多醫師與藥廠怕病人將新生兒先天性的畸形怪罪到藥物上,所以乾脆禁止使用就不會橫生枝節。可是如此一來,反而害得這些準媽媽們不是提心吊膽,就是強忍著痛苦不敢使用藥物治療。其實只要在醫師的指導下,正確用藥,哪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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