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照顧,主要發生在吃、喝、拉、撒、睡、洗澡和服藥時候,需要人手幫忙。還有,當身體出現狀況的時候,有人可以及時發現,提供必要處置。所以照顧形成刻板印象就是24小時、案主只能約束在照顧機構,或是在家必須有一位外籍看護陪伴,當然,又有更多家屬自己輪班照顧,沒有喘息的機會。事實上,就算在機構,也不是24小時盯著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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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每個人就算到生命最後都能在家活出自己,除了有到宅醫療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家中的日常生活照顧。日本東京千住地區的「24小時巡迴型在宅照顧」,提供我們另一種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