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病魔 自信力-做個聰明病人,看對醫生選對科

【看完病後的聰明原則】
1.把檢查結果記錄、保存下來
粱繼權指出,病人如能提供過去一些基本檢查的背景,例如做過什麼檢查、結果如何、為什麼做這個檢查……等,可以讓醫生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檢查,不必重新再走一次冤枉路。甚至,病人還可以把吃了什麼藥、有何反應等記下來;如在別的地方看病,也可帶著其他醫生開的藥袋赴診,對醫生的診察也有幫助。
另一方面,懂得保存就診的資料,也是保護自我權益的一種做法。
在消費者保護基金會的醫療糾紛委員會擔任連絡董事的羅瑩雪律師指出,醫療糾紛案件中,常發生資料留存的困難。有些病人向消基會求援時,所寫的幾十張申訴書中,可能都只是情緒性的字眼,而無法具體說明就醫當時的情況,使得消基會就算想幫忙,也可能不知該怎麼幫。
「如果消費者含糊一片,醫院怎麼解說,你就很難反駁;如果消費者很清楚、具體的話,醫院扭曲事實的機率就小,」羅瑩雪說。
2.聽聽第二位醫師的專業意見
多位醫師強調,台灣的醫療品質參差不齊,病人也不能一味地相信醫師或醫院,有時也要懂得尋求「第二位醫師的意見」(second opinion)。
例如,當你看病已有一段時間,病情卻沒有很好的改善,而醫生又沒有其他的治療辦法時;當嚴重疾病須面對重大手術,或費用昂貴的手術時,或當你被要求參與臨床試驗時,你都可以考慮是否該聽聽其他的聲音。
誠品集團負責人吳清友,十年前因胸部不適,由他太太送往國泰醫院就醫,醫生告訴他是先天性心臟病所引起,狀況非常緊急,住院兩、三天後,吳清友再到林口長庚醫院做超音波檢查,確認國泰的檢查正確無誤,他才確信自己必須開刀。
至於該找誰問,做二度確認呢?醫療品質協會理事長、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所長藍忠孚建議,第二個醫師的專業程度,應起碼不低於第一個醫師。例如先在家醫科看過病,再來就應針對診斷結果,找專科醫師看病,徵詢第二意見,不要再找另一個家庭醫師。如果這兩個醫師的意見不一,也是以專業程度不低於第二個醫師的標準,來尋找第三個醫師表達看法。
「但最重要的是,你問了第二個意見後,要再跟原來的醫師討論。如果他是個好醫生,他會以開放的態度,幫你評斷另一個醫師說的有沒有道理,」梁繼權提醒。












